人民日報評論員: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
人民日報評論員: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
——二論憲法修改的重大意義
人民日報評論員
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征,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統一于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偉大實踐。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高票表決通過了憲法修正案。這一結果,充分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體現了黨的主張與人民意志的有機統一,對推動憲法與時俱進、完善發(fā)展,在新時代發(fā)揮“治國安邦總章程”的根本性作用,對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廣泛動員和組織全國各族人民為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而奮斗,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憲法乃九鼎重器。此次憲法修改,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新時代堅持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和戰(zhàn)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整個修改過程,始終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充分反映人民的需求和愿望,嚴格遵循憲法修改的法定程序,是一次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生動實踐,也是一次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大創(chuàng)新,充分體現了新時代堅持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要求,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的堅定信念。
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領導人民執(zhí)行憲法和法律,黨領導人民捍衛(wèi)憲法和法律尊嚴,同時,憲法也要為堅持黨的領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憲法修正案,把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載入國家根本法,特別是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把“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寫入憲法總綱第一條,必將進一步在全體人民中強化黨的領導意識,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國家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始終沿著正確軌道向前推進。
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就是支持和保證人民實現當家作主,確保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治國理政的方方面面。無論嚴格依法按程序辦事、充分體現人民意志的憲法修改過程,還是黨的領導、人大制度、統一戰(zhàn)線制度、地方立法制度、監(jiān)察制度等憲法修正案制度設計,都充分體現了人民當家作主這一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為黨和國家興旺發(fā)達、長治久安提供了更加堅實的群眾基礎。
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此次憲法修改,貫徹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注重從政治上、大局上、戰(zhàn)略上觀察處理問題,注重從憲法發(fā)展的客觀規(guī)律和內在要求上思考解決問題,維護憲法權威性,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憲法修正案充分反映了黨的十八大以來黨領導人民推進理論、實踐和制度創(chuàng)新的重大成果,在總體保持我國憲法連續(xù)性、穩(wěn)定性、權威性的基礎上推動了憲法與時俱進、完善發(fā)展,促進全面依法治國邁出堅實步伐。
從我國法治的發(fā)展進程來看,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貫穿始終的一條指導方針。深刻領會憲法修改的重大意義,更好發(fā)揮憲法國家根本法作用,我們就能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特色和優(yōu)勢更好發(fā)揮出來,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 人民日報 》( 2018年03月14日 01 版)